關于給予劉傳銀院内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
2015年11月21日下午,劉傳銀老師指導的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13級學生吳寰宇在劉傳銀個人科研工作室(N3-212)做四氧化三鐵合成實驗,下午6點-7點之間,吳寰宇在實驗未完成時離開實驗室,沒有關閉電熱套,導緻電熱套長時間加熱引燃反應溶液,所幸實驗樓中同學發現及時,及時通知了在校老師撲滅明火,未造成固定資産損失和人員傷害。
劉傳銀老師作為指導教師和科研工作室的負責人,未遵守《湖北文理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實驗室安全與環境保護暫行規定》的相關要求,未盡到安全教育的責任,從而導緻學生疏忽大意造成此次事故。經學院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按照《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實驗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暫行辦法》,給劉傳銀老師院内通報批評處分,并責令其作出書面檢讨。
希望全體教師引以為戒,提高全院師生的安全責任意識,保障永利實驗室安全、有序運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湖北文理學院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
2015年1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