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教師教學業績考核與獎勵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湖北文理學院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實施意見》(校政發教〔2014〕43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永利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評價與激勵約束機制,使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本着有利于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有利于人才培養和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原則,特制定本實施暫行辦法。
第一章 考核細則
第一條 組織機構
各系成立教學工作業績考核小組,負責對本系教師的年度教學工作量進行審核,公示無異議後報學院備案。
第二條 考核原則
(一)有利于激發教師的工作熱情和參與日常教學、進行教學研究、認真教學的積極性。
(二)本着多勞多得、重實效、重貢獻、優勞優酬的原則。
(三)本着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考核。
第三條 考核對象
(一)本辦法适用于學院在職專任教師。
(二)經學院批準學習進修、實踐鍛煉、外聘兼職教師等的教學工作業績考核由學院根據學校有關精神另行考核。
第三條 考核内容
(一)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教學工作量、教學效果、教學建設與教學研究。
(二)考核結果比例構成:教學工作量占10%,教學效果占70%,教學建設與教學研究占20%。
第四條 考核辦法
(一)教學工作量
學院教師承擔的理論教學、實驗教學、實習、實訓、畢業論文(設計)等環節的工作量,還包括經學院認可的指導學生社會實踐、指導學生學科競賽、指導學生社團活動等。
1、學院專任教師每年必須完成200學時的教學工作量,未完成額定教學工作量的教師将按照學院文件規定扣除相應業績津貼。
2、學院專任教師的工作量最低限額分别為:教授每學年36學時,副教授每學年52個學時,講師及助教每學年72個學時。
3、教學工作量的減免,具體辦法如下:學院督導組成員、科研秘書減免教學工作量30%,學院環境生态工程協同中心管理辦公室主任、網絡管理員、黨支部書記減免教學工作量20%;新進教師,在其進校工作的第一學期減免工作量的40%。減免就高不就低,不累加計算。
4、教師根據《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教師教學工作量申報表》(見附件1)進行申報,其結果将由各系進行審核,公示。
(二)教學效果
教師課程教學質量評價,主要是教師在承擔專業課程(含理論、實驗、實習、實訓等課程)教學方面獲得的質量評價情況。
1、教學效果由學生滿意度評價、同行專家評價、督導評價、教學信息員評價四部分組成。
2、教學效果結果比例構成:學生滿意度評價占70%,同行專家評價占10%,督導評價占10%,學生信息員評價占10%。
3、學生滿意度評價,學院将在每學期定期開展2次(中期和末期),采取課間或課後當場發放問卷、當場填寫、當場回收的方式進行。學生打分根據《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課程學習滿意度測評表》進行(見附件2)。
4、同行專家評價,學院将定期在每學期開展聽課、評課活動,評價結果來自教師授課、說課效果與同行打分。
5、督導評價,學院督導組将定期在每學期開展聽課活動,評價結果取決于教師授課、說課效果。
6、學生信息員評價,學院建立了學生信息員制度,每月定期收集、整理、評價、反饋教師授課效果,評價結果來自于學生信息員打分。
(三)教學建設與教學研究
教學建設與教學研究情況,主要指教師承擔的教學研究與教學改革、課程建設、專業建設、教材建設、教學實驗室建設、實踐教學基地建設等建設成效、教學研究論文、論著(教材)、教學獎勵等。
1、教師教學建設與教學研究的考核,采取“績點分”累計方法,在統計最終結果時,取當年教師獲得的最高“績點分”為100分,依次對所有教師“績點分”進行折算,換算成百分制下的得分。
2、教師教學建設與教學研究“績點分”計算辦法,按如下執行:
(1)教研項目結題 校級項目一般結題記3分,優秀結題記5分;省級項目一般結題記10分,優秀結題記15分;國家級項目一般結題記20分,優秀結題記30分。
(2)指導學生獲得優秀學士學位論文 獲得校級優秀記3分,省級優秀記10分,國家級優秀記30分。
(3)獲得教學成果獎 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别記15、10、5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别記30、20、15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别記100、70、40分。
(4)發表教研論文 一般論文記5分;北大中文核心記10分;CSCD核心版收錄記15分,擴展版收錄記10分;CSSCI收錄記20分。
(5)教研項目立項 校級重點立項記10,一般立項記6分,培育立項記3分;廳級規劃項目立項20分;省級立項記35分;國家級立項記100分。
(6)指導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立項 校級重點立項記10分,培育立項記3分;省級立項記30分;國家級立項記50分。
(7)指導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結題 校級優秀結題記5分,一般結題記2分;省級結題記10分;國家級結題記15分。
(8)指導學生以第一作者發表學術論文 一般省級期刊記5分;北大中文核心收錄期刊記10分;CSCD核心版收錄記20分,擴展版收錄記15分;SCI收錄記30分。
(9)指導學生進行創新創業訓練獲獎 獲得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别記7、5、3分;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别記20、15、10分;獲得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别記50、35、25分;優勝獎國家級、省級、校級分别計分10、5、1分。
(10)指導學生創業基金獲得立項 指導學生獲得市(廳)級創業扶持基金項目立項記20分,獲得省級立項記50分,獲得國家級立項記100分。
(11)主持的質量工程項目(包括專業類、課程類、教材類、教學方法改革類、教學評價改革類等),建設情況通過驗收:獲得校級優秀結論記10分,合格結論記5分;獲得省級優秀結論記30分,合格結論記10分;獲得國家級優秀結論記50分,合格結論記20分。
(12)參與的質量工程項目(包括專業類、課程類、教材類、教學方法改革類、教學評價改革類等),建設情況通過驗收:獲得校級優秀結論記5分,合格結論記2分;獲得省級優秀結論記10分,合格結論記5分;獲得國家級優秀結論記15分,合格結論記10分。
(13)獲得與教學相關的榮譽,如教學名師、師德标兵、教學标兵、教學質量優秀獎、教學競賽獎等,計分方式如下:
①校級榮譽:教學名師20分;師德标兵15分;教學标兵10分;教學質量優秀獎一等獎15分、二等獎10分、三等獎5分;教學競賽一等獎10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5分。
②省級榮譽:教學名師50分,師德标兵30分,教學标兵20分,教學競賽一等獎30分、二等獎20分、三等獎10分。
③國家級級榮譽:教學名師100分;師德标兵80分;教學标兵70分;教學競賽一等獎80分、二等獎60分、三等獎40分。
(14)參加與教學相關的學術會議、培訓會議(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指委會議、實驗室建設等),會議屬行業級别的記5分,省級學會級别的記10分,國家級别的記15分。
(15)外出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實驗室建設等調研,一次計5分。
(16)指導學科競賽和專業社團,每人計20分。
3、教師根據《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教師教學建設與教學研究工作量申報表》(見附件3)進行申報,其結果将由各系進行審核,公示。
第五條 考核結果的認定
1、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實行等級考核制,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
(1)優秀。年度教學績效結果排名居前的,或者直接認定優秀等次的,考核結果記為優秀。優秀指标不超過當年度專任教師的30%。
(2)合格。年度教學績效結果排名居中的,考核結果記為合格。
(3)不合格。年度教學績效結果排名在後4%的,考核結果記為不合格。
2、考核年度有下列情況之一,且無直接認定為不合格等次之情況者,教師當年教學工作業績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優秀等次。
(1)校級教學成果一等獎項目負責人,或省級教學成果一等獎項目組前三名成員、二三等獎負責人,或國家級教學成果獎項目組成員
(2)校級及以上教學名師
(3)當年度主持申報并成功獲批省級及以上本科教學工程項目的負責人
(4)省級學科競賽一等獎或者國家級學科競賽三等獎以上獎勵或者省級學生創業基金項目立項的首席指導教師
(5)“教學标兵”稱号獲得者
(6)教學質量優秀獎一等獎獲得者
(7)“師德标兵”稱号獲得者
(8)“三育人先進”獲得者
(9)教學競賽校級一等獎獲得者或者省級三等獎以上獎勵獲得者
3、考核年度内出現教學事故者,考核不得評為優秀。
4、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教學考核結果直接認定為不合格等次:
(1)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在校内外造成惡劣影響者。
(2)發生教學事故者。
(3)無正當理由未完成教學工作量最低限額者。
(4) 學生集體投訴且經查證屬實者。
(5)凡是在《學院每月工作完成情況通報》中被點名未完成當月工作,當年度通報累計次數達到3次及以上者,認定為不合格。
第六條 考核程序
1、各系按照本辦法,組織對所在系教師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在學院内公示一周。
2、公示期内,教師對考核結果如有異議,可向學院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領導小組提出意見,考核小組會應予核實并進行解釋。
3、如發生争議,教師可向學院業績津貼考核領導小組提出申訴。
4、學院将公示後無異議的考核結果報教務處、人事處備案。
第七條 考核結果的使用
1、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成績,将作為教師評優、評獎、職稱評定等學院向學校推薦的重要依據。
2、考核結果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定挂鈎。考核結果納入到教師教學超工作量的計算,分别乘以考核等級系數:優秀系數為1.2,合格系數為1.0,不合格系數為0.8。
第二章 教學工作量的計算細則
第八條 教師教學工作量的核定範圍
(一)課堂教學:備課、講課、輔導答疑、批改作業、課程考核等。
(二)實驗教學:準備實驗材料、做預試實驗及準備實驗、備課、講課、指導、批改實驗報告、考核等。
(三)實習教學:實習地點的落實、實習的準備、管理、指導、批改實習報告、組織實習鑒定和總結、考核等。
(四)課程設計指導:編制任務書、選題、指導、審核、設計、考核等。
(五)畢業論文(設計)指導:編制任務書、選題、指導、審核、設計或修改論文、評審、答辯等。
(六)指導青年教師工作:指導新進青年教師教學,包括幫助其盡快了解教學流程、熟悉教學規範年、掌握教學方法與技巧等
(七)輔導學生考研:對考研學生進行專業主幹課程指導
(八)指導學生學科競賽:承擔當年度的學科競賽指導培訓工作
(九)新生入學教育:教師承擔所在專業的當年新生入學教育工作
(十) 其它業務性付出:教師在學院教學建設方面付出的額外貢獻,由學院教學委員會認定
第九條 各類課程的權重系數及課程班标準核定
㈠ 關于标準學時的界定
所謂标準學時,是指在一個标準班主講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等理論課程的實際上課學時。其他類課程則應将實際上課學時乘以相應課程權重系數折算為标準學時。
㈡ 各類課程的權重系數q為: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等理論課的課程權重系數為q=1;全校跨專業選修課權重系數為q=0.8。
㈢ 各類課程一個标準班的标準為:各類理論課每班為70人。
㈣ 教學班分班原則
1、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的理論課教學原則上應合班上課,隻有當學生人數達到課程标準班人數的1.5倍以上方可分班開課。
2、各類專業限定選修課和專業任意選修課,每門課程的學生人數必須達到30人以上方能開課。
第十條 教學工作量的計算
教師應按照課程教學大綱要求進行教學,嚴格執行教學計劃規定的授課、實驗和實踐學時(計劃學時),不得随意增加或減少。教師教學工作量G=G1+G2+G3+G4+G5+G6+G7。
㈠ 課堂教學工作量G1
G1=授課學時×α×β×q。
其中:α為班級容量系數。當每班聽課學生人數小于或等于課程班标準時,α取1;各類理論課每增加20人,α值增加0.1;不足20人(10人)的,α值不增加;α值最大取1.6。
β為課程難易程度系數。各類課程的重複課β=0.8;其他課程β=1。
q為相應課程的權重系數。即上文規定的各類課程的權重系數的值。
㈡ 實驗教學工作量G2
G2=實驗學時數 ×學生總人數/20
㈢ 實踐教學工作量G3
G3=G31+G32+G33
1、各種教學計劃規定并且組織的集中實習工作量G31=K1×K2×實習天數×學生人數/20。
K1為實習類别系數:教育實習、專業實習(包括金工、認知、納入學院考核的社會調查、生産、畢業等實習)K1=1.2。
K2為實習地點:校内K2=0.8;市區内K2=1;市區外(與學生同住)K2=1.4。教學計劃規定的各種實習,若是委托其他單位代管或由學生分散進行的,計上述同類工作量的1/4。
2、指導畢業論文(設計)教學工作量12學時/生,G32=學生人數×12學時。每個畢業論文(設計)應有不同的選題,每位教師指導的學生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0人。
3、課程設計教學工作量G33=10×周數×(學生人數/25)。
㈣ 指導青年教師工作量G4
1、G4=6學時。
2、指導教師憑指導記錄證明材料,在各系申報,學院教學委員會進行審核确認。
㈤ 輔導考研學生工作量G5
教師輔導考研學生,其工作量認定由學工辦和教學辦聯合認定。
㈥ 新生入學教育工作量G6
G6由所在系系主任按當年教師參與新生入學教育的實際情況,分别進行計算。
㈦ 指導學科競賽工作量G7
G7根據當年度承擔學科競賽指導、培訓任務的教師,其實際工作情況,由學院教學委員會進行核算。
㈧其它業務性支出工作量G8
G8由學院教學委員會認定、核算。
第三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隻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教育教師教學工作量的核算,不适用于其它類型教育,如獨立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國際教育學院等的教學工作量核算。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學院教代會充分讨論,審議通過執行。如在執行中遇到特殊問題,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負責解釋。
附件1: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課程學習滿意度測評表
附件2: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教師“教學工作量”申報表
附件3: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教師“教學建設與教學研究”工作量申報表
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
2015年10月20日
(2)請同學們仔細閱讀“第1-8測評指标”,分别給出評價等級,其目的是讓學院了解并掌握測評教師哪個環節還待進一步優化,以便學院和測評教師及時改進,讓大家享受更好的教育,因此,請同學們給出最客觀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