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永利集团304官网手机

院政發[2015]20号 關于做好學院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填報工作的通知
2015-12-11 00:00:00 來源: 浏覽:

關于做好學院教學基本狀态數據填報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辦公室:

根據《湖北文理學院本科教學基本狀态數據采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現需要對永利各專業過去的一個學年度(2015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或者自然年度(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或者時點(截止2015年9月30日)的教學基本數據進行統計、填報。為了做好此項工作,經學院研究,現對狀态數據的填報工作進行任務分工,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各任務牽頭人或牽頭辦公室嚴格遵照執行。

1、高度重視

本科教學基本狀态數據采集與填報既是學校實施内部質量監控、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途徑和手段,又是國家高等教育評估的重要形式和審核評估的基本信息來源。所采集數據一旦上報後将不得更改,并作為今後學校評估、專業認證及撰寫年度質量報告的重要依據。所以,必須高度重視數據采集工作,切實加強學習,準确把握各項指标内涵,圓滿完成數據采集任務。

2、分工協作

數據采集涉及到學院所有教學系、辦公室,為了保證數據填報的準确、規範,在任務分工時,以任務牽頭人或牽頭辦公室為責任主體,工作可能需要多個部門合作共同完成。希望各相關部門密切聯系,通力合作,确保數據的真實性、準确性、完整性。

3、強化責任

數據采集工作影響深遠,各牽頭人或牽頭辦公室應以高度的責任感認真完成數據采集工作,保證所采集數據真實、準确、完整。對因不負責任給學院造成不良影響的部門和個人,将按照學校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工作時限

全部數據采集工作,應于2015年12月19日前完成。

數據統計中,如果有任何疑問或問題,請直接與教學辦公室羅靜老師聯系。

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

2015年12月11日

— 1 —

附件:

化學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本科教學基本狀态數據采集分工表

序号

表格編号與名稱

牽頭人或辦公室

1

表1-5 實驗室和科研基地 (時點)

科研辦

2

表2-3 教室 (時點)

教學辦

3

表2-6-1 本科實驗、實習、實訓場所 (時點)

實驗辦牽頭,系副主任配合

4

表2-6-2 校外實習、實訓基地 (時點)

各系副主任

5

表2-9固定資産 (時點)

實驗辦

6

表2-11素質教育基地、職業資質培訓等情況(學年)

系主任

7

表3-1-1 專任教師基本信息

院辦

8

表3-1-2 外聘教師基本信息

系主任

9

表3-1-3 其他師資信息

系主任

10

表3-4-1 高層次人才 (時點)

院辦

11

表3-4-2高層次研究團隊 (時點)

院辦

12

表3-5-2 教師培訓進修、交流情 (學年)

院辦

13

表3-6-1教師所獲榮譽概況(時點)

系主任

14

表3-6-2 教師科研項目數 (自然年)

科研辦

15

表3-6-3 教師最近一屆科研成果獎數 (時點)

科研辦

16

表3-6-4 教師發表論文數 (自然年)

科研辦

— 2 —

17

表3-6-5 教師出版著作(自然年)

科研辦

18

表3-6-6 教師獲準專利數(自然年)

科研辦

19

表4-1-1 學科建設 (時點)

系主任

20

表4-2-1 專業基本情況 (時點)

系主任

21

表4-2-2 大類培養基本情況表 (時點)

系主任

22

表4-2-3 優勢專業情況 (時點)

系主任

23

表5-1-1 開課情況(學年)

系副主任

24

表5-1-2 專業教學實施情況表(學年)

系副主任

25

表5-1-3 課堂教學質量評估統計表(學年)

教學辦

26

表5-2 課程建設情況(時點)

系主任

27

表5-3-3 分專業(大類)實驗情況(學年)

系副主任

28

表5-3-4 分專業畢業綜合訓練情況(學年)

系主任

29

表5-4 課外活動、講座(學年)

系主任

30

表6-1-1 學生數量基本情況(時點)

學工辦

31

表6-1-2普通本科分專業(大類)學生數(時點)

學工辦

32

表6-1-3 近一屆本科生招生類别情況(時點)

學工辦

33

表6-1-6各專業(大類)招生報到情況時點)

學工辦

34

表6-1-7 本科生獎貸補(自然年)

學工辦

35

表6-1-8 應屆本科畢業生就業情況(時點)

學工辦

— 3 —

36

表6-1-9應屆本科畢業生分專業畢業就業情況(時點)

學工辦

37

表6-2-1 本科生學習成果 (學年)

學工辦

38

表6-2-2 本科生交流情況 (學年)

教學辦

39

表6-3 學生社團 (時點)

學工辦

40

表7-1 教學管理人員成果(時點)

教學辦

41

表7-3-1教育教學研究與改革項目(自然年)

系主任

】【 打印    收藏】 【關閉
上一篇 院政發[2016]1号 關于教師科研工作業績考核與獎勵辦法的補充說明 下一篇 院政發[2015]19号 關于2014級化工與制藥類專業學生進行二次專業分流結果的通知

最新内容

熱門内容